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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說明及對譯原則

一、計畫說明:

為利本土語言沉浸式教學之推動,並落實本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之精神,營造校園中母語學習環境,於106 年起陸續進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階段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體育等8大領域學科術語之臺灣客語編譯工作,並建置相關查詢系統,藉以達到下列目標:

(一)提供一般大眾參考運用。

(二)方便教學者以臺灣客語進行跨學科教學之用。

二、對譯原則:

(一)該學科術語若臺灣客語已有相對應之詞彙,以對譯成臺灣客語原使用詞彙為原則。例:咽喉→喉嗹胲、月全蝕→天狗食月、膠囊→雞毛管,少數學科術語為考量華語的使用習慣,採用臺灣客語詞置前,華語詞置後的方式列出。

(二)該學科術語若臺灣客語無相對應之詞彙,則有下列對譯方式:

1、直譯:保留詞彙原形,依字音譯成臺灣客語,例:肝硬化、胃潰瘍、電腦、滑鼠

2、轉譯:依新詞意義轉譯成臺灣客語詞彙,並以臺灣客語發音,例:躲避球→閃避球、照x光→照電光、照光線、照片仔。

3、音譯:直接借外來語或其他本土語言音讀對譯,詞彙欄中填入學科術語中文漢字,並以括號將外來語原文並列。

A.音譯自華語,例如:華爾滋(Waltz)vaˇ ngiˋ ziiˊ

B.音譯自外文,例如:福爾摩沙(Formosa)foˇ mo saˋ

C.音譯自其他本土語言,例如:凱達格蘭(Ketagalan)ke ta ga lanˋ、丟丟銅仔(Diu Diu Tang a)diuˊ diuˊ tungˇ eˋ

4、義譯:依外來語或其他本土語言原意譯成臺灣客語詞彙。例:沙發→膨凳。

5、半音譯半義譯:依外來語或其他本土語言音讀和詞義,一半用音譯一半用義譯的方式或一部分用音譯另加上相對意義之臺灣客語詞彙。例:芭蕾舞、冰淇淋。

(三)若 1 條學科術語有 2 種以上對譯詞彙,盡可能全部列出。例:南方→南方、南片、南片析。

(四)同形不同義之學科術語,須依不同義項分別對譯。

(五)對譯力求簡潔、合乎口語使用。